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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三个机制”化争议 “绿色通道”解矛盾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近期因相关政策调整,洛阳某招待所为规范管理,解除了23名相关劳动用工人员的劳动合同。这些人员多为女性职工,个别人员年龄偏大,解除劳动合同后面临就业压力较大的境况,与单位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双方矛盾较突出。为有效的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切实解决劳动者的问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利用近年来不断健全的矛盾调处“三个机制”,开辟案件处理“绿色通道”,最终以调解形式化解了这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争议,减少了劳动者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形成合力。立案后,仲裁员得知招待所属某单位管理,积极与招待所上级单位联系,请上级单位参与案件处理,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的合力,以取得最佳效果。上级单位应邀到仲裁委后,向职工较权威的解释了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原由,取得了劳动者的理解,降低了双方冲突的“火药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才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针对解决矛盾谈一谈。

二是“调解仲裁+劳动维权+劳动关系+就业服务”联动机制贴心服务。仲裁员在了解案情的同时,摸清了全部人员的工作情况,还了解了这部分人员再就业需求和技能培训的需求,向其介绍了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和技能培训的服务业务,便于案件结束后这部分人员再次获得就业和技能培训服务,解除了失业后再就业的思想包袱。

三是“裁审衔接”机制保障结果。因涉及人数较多,整体涉及支付的数额较大,案件调解成功后,通过与市中院建立的裁审衔接机制工作平台,向市中院进行了情况通报,后续如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将由法院重点关注并依法执行。

四是开启“绿色通道”保障女职工权益。此次申诉的23名劳动者,有22人为女职工。按照洛阳市畅通劳动争议“绿色通道”的精神要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组成了洛阳特色的“女子仲裁庭”,由女同志担任仲裁员和书记员,并开启案件处理“绿色通道”。从立案到调解结束的全过程,力争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把调解挺在前面,从同为女性的角度沟通协调,讲法律讲事实讲感情,力求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另外有部分劳动者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在调解过程中,又多争取了除经济补偿外的其他合理性补偿,最大化的保护了妇女权益。

1月28日下午,经过20天、10余次的双向沟通,暖意融融的仲裁庭里,23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招待所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坐在一起签订了《仲裁调解书》。劳动者对此非常满意,表示自己能安心的过一个好年了。(调解仲裁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