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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负担 稳定就业岗位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我市2017年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全面启动
减轻企业负担 稳定就业岗位 
市社保部门解读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相关政策
 
为促使经济态势向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完成,那么,解决企业因去产能带来的就业压力和职工分流安置问题,就成为政府和企业的工作重点,也是社会关注热点,更是作为保基本、保底线、保民生承担兜底的社保部门义不容辞的工作责任。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我市2017年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进行申报。全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每月15日前,企业参保地社保中心将申报资料汇总送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符合条件审批通过的企业,可获得这份政府“大红包”,将按月分批进行公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一次性拨付到位,分别在上半年7月、下半年12月拨付,企业可根据各自的时间进行申报。
该政策从2015年起执行到2020年年底。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2016年经审核,全市共为563家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领取条件的企业,累计补贴金额近1.6亿元,稳定就业岗位4万多个,减轻了企业负担,服务了企业发展,为全市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做出了应有贡献。
为让企业准确了解《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精神,帮助企业及时申报,市社保局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1.何谓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是指为保障社会大局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鼓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企业用工岗位,出台实施的困难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简单来说,稳岗补贴就是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的补助性补贴。
2.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对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是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
二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
三是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等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四是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
3.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使用条件有哪些?
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4.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从哪里来?
对符合上述政策适用范围和申请使用条件的我市辖区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我市主要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年底。
为便于读者理解,现举例如下:比如企业和员工上年缴的失业保险加起来共10万元,其中企业缴7万元、员工缴3万元,那么稳岗补贴则为5万元,全部补给企业,相当于企业只需要缴2万元,省下了5万元。
5.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核程序是什么?
为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扶持,我市制定了严格方便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核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如实、全面填报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可登录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社会保险栏下载,政策咨询电话:69933595),携带申请书、申报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企业稳岗措施实施方案、企业稳岗措施涉及职工名单及参保缴费证明,请至参保地社保中心进行申报,各社保中心初审通过后,制作汇总表统一报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市社保局征缴科、基金财务科和失业人员接收科核对本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本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确认,由申报登记科从系统导出该年度企业中断人员明细、核对本年度裁员情况后,各科签字确认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将所有资料装订后交失业人员管理科审核。
审核通过,报市人社局就业管理办复审。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由市人社局在公共网站上公示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最后由市社保局将审核确定后的稳岗补贴拨付到企业,专款专用于企业缴纳稳岗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稽核科在对企业每年的实地稽核中核查稳岗补贴的使用情况。
6.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组织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失业保险发挥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的应有之义。我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并督促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基金管理。我市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订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是加强跟踪监测。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本地区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效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继续严格执行稳岗补贴政策,在积极推进工作的同时开拓创新,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帮助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