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认定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文件精神,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精准审核发放,现对原洛阳市参保企业2020年度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时认定为大型企业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划分依据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其余公示名单未列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
如对企业划分类型有异议,市本级参保企业与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参保登记科联系。各县区参保企业请与当地社会保险中心联系出理。
为确保稳岗返还资金及时惠及企业,企业类型变更工作于公示期截止前完成。
公示期自202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
附件:1.2020年度认定大型企业名单
2.市本级和各县区社会保险中心咨询电话
附件:大型企业名单.xlsx附件:各县(市)区咨询电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