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 托 人: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 责 人:白剑,职务:局长。
地 址: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
受委托人: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秦龙才,职务:支队长。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B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局委托经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洛编〔2020〕45号)文件批准设立的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在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内,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权,并接受我局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我局承担。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受委托人不得再将委托事项再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