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洛办〔2018〕18号)有关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共受理1252人次的个人申报,经材料受理、初审和专家评审,拟予以认定1131人,现将此次拟认定的洛阳市青年人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限为5天。
二、评审条件
《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洛办〔2018〕18号)规定的条件。
三、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反映问题。书面材料需同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和局机关纪委。举报投诉联系电话:69933238,69933289。
四、反映情况基本要求
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书面反映需署反映人真实姓名。受理部门将为反映人保密。
五、公示结果的运用
根据公示结果,对符合相应条件人员给予洛阳市青年人才认定。
附件:2022年第三季度拟认定洛阳市青年人才人员名单.xls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