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 托 人: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 责 人:白剑 职 务:局长
地 址: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
受委托人: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董炎彬 职 务:支队长
地 址: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局委托经编制部门《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洛编〔2020〕45号)批准设立的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以我局名义,在属于我局职权管辖范围内,行使就业培训、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行政执法权,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我局承担。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23年 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受委托人不得再将委托事项再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