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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洛阳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和评价机构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按照《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清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23年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明确,并对部分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目录有效期自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有效期内,目录内机构要严格按公布的职业(工种)、层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评价工作。

二、目录有效期内,新备案成立的评价机构,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备案回执之日起自动纳入年度目录清单管理,可以开展政府补贴性评价。有效期内,目录内培训、评价机构的职业(工种)发生变动且拟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的,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复同意后纳入目录清单管理。

三、未纳入目录清单的机构,不得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机构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对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终止其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资格,并及时向我办报告。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和“管行业、管培训、管评价”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加强机构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确保培训评价质量经得起检验。此前审计、检查中出现问题,未整改或未整改完毕的机构,要逐条逐项整改,整改情况报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对验收合格的可按规定申报后续目录推荐名单。对审计、检查等结果存疑的机构,可逐级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对反映至我办的,我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实地核查,视情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取证、资金补贴等工作进行监督,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向更高质量、更优结构迈进。

 

附件:1.2023年河南省政府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

      2.2023年洛阳市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清单

       附件1、2.doc

 

                             2023328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