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洛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岗位补贴,安置其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市本级公益性社保补贴资金拨付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进行,现已审核完毕予以公示。
本次申请拨付的是市本级公益性岗位2023年4月份社保补贴,共涉及106家单位1277人,合计补贴金额为1265899.75元(壹佰贰拾陆万伍仟捌佰玖拾玖圆柒角伍分)。
附件:洛阳市市本级2023年公益性岗位4月份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