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洛阳市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洛阳市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洛阳”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加快推动广大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加快实现由劳务社会向技能社会转变,筑牢“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人才支撑,结合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技能培训为就业、技能培训促增收”工作主线,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脱贫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培训和评价取证,持续优化技能人才产业分布结构,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新培养技能人才1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5万人,新建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50家,全面提升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成效。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能力建设
1. 强化企业主体作用。督促企业履行《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规定职责,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类企业为主,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培训中心,申请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资质,为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评价提供必要的师资(专家)、场地、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全年新建立企业培训中心10家,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30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国资委、科技局、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巩固职业院校主阵地角色。指导各职业院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我市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专业层次结构,积极开设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等风口产业相关专业和考古、文旅、健康养老、婴幼儿托育、电商直播、网约配送等地方特色专业课程,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持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职业院校与各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型项目、校企合作示范点,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积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持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中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确保毕业生至少取得一本技能等级证书。依托职业院校建设高质量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逐步增加评价专业,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能力。全年新增产教融合型项目或校企合作示范点20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优化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布局。鼓励支持企业、民间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优先支持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培训机构发展,精选一批办学规模较大、师资力量雄厚、开展培训成绩突出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合理配置培训和评价资源,严格培训评价全过程管理,定期抽查培训评价活动,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总量保持在150家左右,评价机构(包括企业自评机构)保持在30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 建设村(社区)技能培训工作点。结合“五星支部”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推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建成技能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培训评价工作,配备满足培训评价需要的场地、设施设备,积极与培训评价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依托村(社区)技能培训工作点,持续开展培训评价进乡村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技能培训
5. 开展“十大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坚持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紧盯“光电元器件、农机装备、航空装备、高端轴承、耐火材料、生物疫苗、电子化工材料、人工智能、新能源电池、电子显示材料”等十大产业集群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指导头部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培训中心、申报技能等级评价资质,主动开展职工岗前培训、提升培训,自主开展职工技能等级评价认定,支持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与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合作,开展项目式、订单式培训,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持续加大技能人才培训评价资源、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全年“十大产业”新增技能人才数占全市新增技能人才数的比例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 开展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积极开展农村电商、创业致富带头人、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等培训,加大高附加值种植、养殖、水产等产业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完成培训8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商务局、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 实施就业重点群体技能人才培训。组织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双减”分流人员,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和项目制等培训,全面提升培训对象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完成培训1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司法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8. 开展文旅融合技能人才培训。围绕“文化洛阳”建设,挖掘洛阳厚重历史文化,赋予古都文化、河洛文化、非遗文化、中华(河南)老字号等传统文化现代表达,结合沉浸式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开展旅游、非遗传承、古装造型化妆、新媒体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完成培训3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万人。(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 开展“康养照护”技能人才培训。围绕“一老一小”高品质生活需求,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快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大规模开展婴幼儿照护、托育、养老、健康照护、医疗照护等康养照护全产业链人才培养培训。围绕健身与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学健身知识、方法的研究和普及,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全年完成培训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体育局)
10. 开展高素质物流人才技能培训。积极对接国内行业专家、院校学者、人才骨干,建立物流发展人才智库。鼓励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与物流企业加强合作,挖掘行业发展需求,增设物流相关学科专业和方向,支持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资质,自主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持续推动快递物流、电商物流、冷链物流相关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培养,完成培训1万人次,新培养相关技能人才0.5万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人社局)
11. 开展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以服务电商产业发展为工作方向,根据我市电商示范基地及电商产业带建设规划,立足电商企业人才需求和电商从业人员培训需求,支持我市各直播电商基地、电商骨干企业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对接,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开发本地直播电商培训课程,精准实施电商技能人才“订单式”培训,完成培训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万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教育局、人社局)
12. 实施“安全洛阳”技能人才培训。严格执行高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化工、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及天然气加工从业人员,建筑现场施工、特种作业施工人员,保安、巡押运、安全检查等安全保护服务人员,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经营性客运、货运以及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等技能培训。完成培训5万人次,新增持证人数3万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
(三)实施人力资源品牌建设行动
13. 聚焦提质发展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认真落实“河南跑男”“河南码农”“豫菜师傅”等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市“一县一品”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显著行业特征、相应技能特点和良好社会口碑的本地人力资源品牌,建设3-5家县级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基地,积极申报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基地项目,以品牌带动培训评价、就业增收和产业升级一体发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行动
14. 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创业。紧扣用工单位岗位技能需求,针对性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大力开展“春风行动”及“春暖农民工”系列活动,加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双向对接,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举办“凤归中原”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赛、培育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全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 完善政策扶持和孵化服务,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扶持力度,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选树更多有引领性的创业导师,充实我市大众创业导师队伍,举办“创响河洛”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导师县区行”等活动,培育更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办理创业担保贷款13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16. 大力实施公益性招聘行动,服务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求。聚焦重点企业、风口产业、十大产业集群,大力开展以“花开为媒,就业为聘”为主题的大就业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线上线下招聘质量,全力为我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提供保障,为我市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全年开展各类招聘活动150场次以上,发布岗位需求20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培训活动
17. 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全力备战、决战第二届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申办第三届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研究制定《洛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以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专项、行业企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按要求开展国赛、省赛选拔赛、不定期举办行业专项技能竞赛,引导带动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年底前,开展不少于100个职业(工种)竞赛、100场赛事活动,1000名以上选手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
(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
18. 全面启用“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指导技工学校、中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及企业培训中心等不同主体注册入驻系统,开展各级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落实“补贴性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整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全过程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 加快“人人持证、技能洛阳”数字化技能就业平台应用。总结试点经验,加快对接国家、省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数字化资源,把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作为重要平台,全面提供求职招聘、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实现全市培训、评价、就业、后续保障服务四位一体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 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职业培训券。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使用电子职业培训券,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应用和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不得转让、以证换券、无证无价”要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质量提升行动
21.优化培训评价结构质量。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质量年活动,定期分析培训评价质量结构。强化目录清单管理,2022年以来审计、检查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机构不得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突出区域主导产业,突出制造业主攻方向,制造业补贴性培训人次数不低于年度补贴性培训总量的30%;优化培训评价专业结构,加快实现区域主导产业培训评价职业(工种)全覆盖。纳入目录管理的制造业企业培训中心,必须具备与培训相一致的师资、场地、设施等基本条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2.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全过程管理,所有政府补贴类信息须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2023年1月1日前相关延续信息继续录入原系统)或“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进一步压减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取证规模,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总量不超过取证总数的10%。合格证书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有明确学时规定的除外)。无法律或省级以上文件规定的,不得随意指定定点机构。
(1)严格开班审批。压实培训机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开班前开展问卷调查,严格比对人员信息,杜绝无相应培训意愿、无就业意愿、无就业能力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并将培训人员、师资等信息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开班人数以实到培训人数为准,培训人数以实地检查在位平均人数为准。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可不再实地抽查检查。企业职工须参加与本人岗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培训,转岗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与原岗位职业(工种)不得隶属于同一职业分类。培训机构不得对除特殊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外的毕业年度在校生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除外)。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以内,每个专业每个班级不少于2名教师,每班人数不超过80人,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实操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0%。同一培训机构对同一企业同一职业(工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超过200人,具备开展学制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年内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总量不超过1000人,其他机构年内不超过400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过程监管。培训期间,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检查或随机抽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补贴培训须通过人脸识别签到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记录,接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主管单位通过远程实时巡查、视频回放、查看人脸识别签到记录等方式监管;理论教学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对同一班次录像无法显示全体参训人员达3次及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培训视频留存3年;对培训期间确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可在结业考核前通过补课等方式完成规定课程(须全程录像),计入培训到课率;培训结束后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暂停结业考核,重新组织培训或取消当班补贴资格,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整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严格结业考核。对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必须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或考核,直接组织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不予补贴。同一区域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考核评价人员较少时可统筹集中进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问题的依法依纪依规处理,问题突出的纳入“黑名单”,动态退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及时安全拨付资金。申领补贴落实两人以上经办审查签字,加强内部监督;审查结果在官方网站等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向财政部门汇总推送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等信息,由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财政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动机制,适时调整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高质量推进技能洛阳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强化顶层谋划、统筹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在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制定本区域、本行业系统配套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共同推进方案实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健全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经费保障力度。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培训、评价补贴比例,年内不低于资金总额的15%。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级补贴资金存量情况,对补贴性培训任务较重、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适当划拨补贴资金予以支持,确保完成省定各项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制度,围绕“培训为了就业,培训为了增收”制定考核办法。每月对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对县区的新增技能人才数、持证率、补贴性培训就业率进行督导考核,分别以6月30日完成全年持证任务的70%和10月31日完成全年持证任务的100%为考核时间节点,对工作扎实、任务完成较好的上报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足额提取补贴资金;对推进不力、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时序进度完成任务的,提请市领导约谈县区主要领导并削减本年度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联合新闻媒体,依托政府网站、手机客户端、公众号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抓好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第二届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等重要有利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广大劳动者熟悉了解“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政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选树优秀技能人才典型,树立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鲜明导向,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1. 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 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任务指导计划
附件1
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按照各部门职能,现将“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涉及各单位的职责范围明确如下:
1. 组织部门负责人才工作统筹。
2. 宣传部门负责“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宣传。
3. 市委军民融合办负责搭建驻洛部队与“人人持证、技能洛阳”的沟通渠道,服务现役军人培训。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制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取证等政策。
5.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6. 教育部门负责市属职业院校培训工作和驻洛高校服务协调工作。
7. 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服务人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人员等培训。
8. 司法部门负责市属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培训。
9.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
10. 审计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11. 政务和大数据部门负责网络互联共享服务。
12.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训。
13. 退役军人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培训。
14.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负责工艺美术、旅游、非遗传承、融媒河南等方面技能培训。
15.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照护、健康管理等方面技能培训。
16. 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规划、城管、林业、邮政管理、商务、应急、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负责创新型科技人才、企业职工、建设行业人员、交通物流人员、土地规划从业人员、城市管理从业人员、林业护林从业人员、园林绿化从业人员、快递服务从业人员、家庭服务和电子商务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粮食储备行业人员等培训。
17. 国有资产监管、乡村振兴、供销等部门负责国企职工、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18. 市总工会负责组织企业技能竞赛、河洛工匠人才认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轮训。
19. 团市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参与青年、妇女、残疾人培训评价工作。
附件2
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任务
序号 | 单位 | 职业技能培训 | 新增技能人才 | 新增高技能人才 |
1 | 市委军民融合办 | 20 | 0 | 0 |
2 | 市教育局 | 50000 | 35000 | 17400 |
3 | 市科技局 | 2730 | 1300 | 800 |
4 | 市工信局 | 20000 | 8000 | 5000 |
5 | 市公安局 | 6000 | 2000 | 0 |
6 | 市民政局 | 7000 | 5000 | 1000 |
7 | 市司法局 | 2000 | 0 | 0 |
8 | 市人社局 | 31310 | 27200 | 17650 |
9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200 | 700 | 280 |
1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860 | 3500 | 1550 |
11 | 市交通运输局 | 6160 | 5400 | 1030 |
12 | 市农业农村局 | 36680 | 28000 | 260 |
13 | 市林业局 | 8000 | 3000 | 200 |
14 | 市商务局 | 8600 | 6800 | 2060 |
15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14000 | 3500 | 1190 |
16 | 市卫健委 | 2200 | 2000 | 400 |
17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3470 | 1200 | 70 |
18 | 市应急管理局 | 26800 | 6400 | 0 |
19 | 市国资委 | 7330 | 3000 | 1000 |
20 | 市市场监管局 | 7400 | 4400 | 100 |
21 | 市体育局 | 1100 | 700 | 200 |
22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370 | 300 | 100 |
23 | 市乡村振兴局 | 16200 | 6000 | 1000 |
24 | 市供销合作社 | 1660 | 800 | 80 |
25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2140 | 1000 | 330 |
26 | 市总工会 | 7870 | 2800 | 2670 |
27 | 共青团洛阳市委 | 4800 | 3000 | 150 |
28 | 市妇女联合会 | 3000 | 1300 | 200 |
29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1000 | 400 | 0 |
30 | 市邮政管理局 | 1100 | 1000 | 200 |
31 | 市城市管理局 | 13000 | 6300 | 80 |
合计 | 300000 | 170000 | 55000 |
洛阳市“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