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动员局 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1〕8号文件)文件规定,对通过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信息系统和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调度系统上报用工信息的企业,按照每企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补助。
经审核,拟拨付自文件印发后2023年4月至10月份信息采集补助,包含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信息系统企业38家,报送有效数据的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调度系统企业87家,合计金额74700元。现将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联系电话:69933280
附件:洛阳市重点企业信息采集补助(2023年4月—10月)明细表.xlsx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