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3号)规定,经审核,各县区和市本级参保企业共370名参保人员符合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2024年1月31日前已达到或者超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如自愿申报提前退休,请务必在2024年2月4日前填报退休审核表,退休手续办理的时间统一确定为2024年1月;逾期填报的,按填报当月办理退休手续。2024年2月1日后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如自愿申报提前退休,退休手续办理的时间为其达到法定提前退休年龄后,向市人社局驻市民之家窗口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
本结果为资格审核情况公示,有关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认定为准。
监督电话:
69933289(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69933191(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69933253(市人社局社保基金监督科)
附件:1.洛阳市2023年下半年各县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公示.pdf
2.洛阳市2023年下半年市本级参保企业特殊工种退休资格审核公示.pdf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