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买允建 职 务:局长
地 址: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
受托单位: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朱蕾 职 务:管委会主任
地 址:洛阳市科技大厦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局委托经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伊滨区托管套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10号)、洛阳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伊滨经开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机构套合设置的通知》(洛编(2020)78号)、《伊滨经开区管理机构更名的通知》(洛编[2022]12号)批准设立的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我局名义,在属于我局职权管辖范围内,行使就业培训、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行政执法权,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我局承担。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24年 1月23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受委托人不得再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