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相关规定,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综合评价,最终评为A级的企业157家,评为B级的企业84家,被评为C级的企业 7家。评价结果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的,评定结果生效。
联系电话:0379--69933188
电子邮箱:1y1dbzjca163.com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