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5月28日拟对1起网上申请工伤认定案件作出非工伤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人社局工伤和失业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9-69933321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会展中心A区321房间
附件:2024年第5批拟不予认定工伤人员名单(1人)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2024年第5批拟不予认定工伤人员名单(1人)
序号 | 受伤害职工 | 用人单位 | 申请人 | 事故简述 | 事故发生时间 | 事故地点 | 诊断时间 | 申请时间 | 受理时间 |
1 | 王伟超 | 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协警王伟超,根据支队工作安排在高速交警支队事故中队担任内勤,2024年3月18日16时40分左右,王伟超在办公室内工作中突发头晕头疼,双腿不能正常行走,说话吐字不清,同事立即将其抬上警车,于2024年3月18日17时29分送至洛阳市中医院进行救治,被医院诊断为:1.丘脑出血2.脑室出血3.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由于病情危重于2024年3月18日21时59分转入河科大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因抢救无效于2024年3月20日21时46分宣告死亡,死亡原因:脑内出血。 | 2024-03-18 | 洛阳市高速交通警察支队 | 2024-03-18 | 2024-04-10 | 2024-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