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月27日,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和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省2011年劳动关系工作,安排部署了2012年劳动关系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精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现将《2012年劳动关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2年劳动关系工作要点
2012年劳动关系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总体目标,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劳动关系协调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积极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专项行动
会同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和单位,于7月底前对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全面准确掌握劳务派遣单位户数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管理台帐。10月底前开展清理整顿,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加强指导服务,年底前健全对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监管制度。
二、全面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
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建设等部门和单位尽快启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着眼源头综合治理,着力加强机制建设,明确治理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资支付监管力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三、继续组织开展“春暖行动”和“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
加强对小企业和农民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完成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依托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动态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四、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
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依托三方机制,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会同工会、企联、工商联对签订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提高集体合同的覆盖面,确保年度目标的圆满完成。
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宏观指导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通过建设和开展平等协商制度、完善薪酬调查制度、建立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制度、健全工资指导线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工作的宏观指导,完善企业的工资共决机制、调增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一是适时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二是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部分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三是及时发布2012年工资指导线;四是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六、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表彰活动
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推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表彰活动,通过典型引领,促使企业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是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扩大创建活动覆盖范围,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创建活动标准,改进评价办法,丰富和扩展创建活动内容,增强创建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
一是在巩固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基础上,重点健全县级三方机制,做好将各级工商联纳入三方机制工作,增强三方机制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二是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形式,充实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三方机制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劳动关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三方机制的宣传力度,提高三方机制工作的影响力;四是加强劳动关系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乡镇和社区。
八、加强基础建设
针对新形势对劳动关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人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充分考虑劳动关系抓手少、平台少、工作难度大等情况,切实加强调研工作,通过细致的调研,寻找抓手、建立平台、破解难题,推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活动,加强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