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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1日

一、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我省有见习需求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进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进行时间为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
 
二、市级见习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1.市属以上事业单位;在市以上工商、民政部门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城市区(不含吉利区)范围内各类企业、经济组织;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技术岗位或提供有助于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的一般性工作岗位;
4.有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
5.能按月通过银行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见习期满企业和经济组织按照一定的比例留用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其中企业留用比例不低于20%;
7.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三、申报见习单位应提交哪些资料?
1.申请报告;
2.《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3.《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见习人员需具备哪些条件?
1.我省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并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实名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五、见习人员申请见习需要哪些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2.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原件(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只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到就业见习单位,参加见习单位面试;
4.经见习单位面试合格,签订《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经见习单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开始就业见习。
 
六、见习人员的生活补助是多少?
目前市本级就业见习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每月不低于1820元,其中700元由政府补贴。
 
七、见习单位申请补贴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1.见习生活补贴申请报告;
2.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3.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
4.《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财政补贴申请表》;
5.由银行提供的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表;
6.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7.《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8.见习生的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复印件(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只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