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人社职业〔2022〕6号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洛阳市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质量就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19号)和《中共洛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
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洛纪办发〔2022〕2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工作,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洛阳市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7日
洛阳市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检查全市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工作,发现问题清单,梳理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培训评价监管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严肃纪律性,切实做到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生态风清气正。
二、检查对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设立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成立的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
三、检查内容
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和相关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评价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依据培训评价领域整治相关表格(见附件)要求逐项检查,汇总建立台账,并突出检查以下重点领域:
(一)检查社会评价机构开展的第三方评价活动。复核社会评价机构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备案程序是否规范。检查评价机构工作流程是否规范,评价对象资格审核是否存在把关不严或降低标准情况;评价标准制订和执行是否规范到位;评价试卷保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质量督导员、考评员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考风考纪是否存在不严现象;工作台账及资料记录是否依规保存;是否存在未评价或评价走过场现象;是否存在与中介机构勾联、乱收费的现象。
(二)企业开展的自主评价活动。复核自主评价企业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备案程序是否规范。检查备案企业是否按照评价规程发证;非本企业员工等超范围评价现象是否存在。
(三)培训机构开展的技能培训活动。检查全市所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等行为,是否存在未经人社部门批准或备案私自变更、变动、设立办学地址或新增教学点等行为,是否存在超越办学许可范围办学行为,是否存在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
(四)其他事项。媒体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调查核实、一查到底;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四、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启动,至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成立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工作力量,对照专项整顿重点内容,采取逐个单位、逐项内容检查的方法,对各机构、单位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培训评价领域整治相关表格于7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技能培训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69933116),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督导检查阶段(7月22日前)
市人社局将组织工作专班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随机抽查、调研座谈、明察暗访、联动督查等形式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跟踪督导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作风不实、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发现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严重腐败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部门。
(三)整改总结阶段(7月31日前)
各县区要督促辖区内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自主认定试点企业、相关社会培训机构针对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违规违法现象及时协调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督办;要明确整治检查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形成检查记录,制作整治台账,形成整治检查情况报告;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分类拿出处理意见。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培训评价市场行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摸清情况、集中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各县区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于7月8日前报送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开展全面清查,实施联合惩戒。各县区要抽调专门工作力量,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做到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能人才评价单位全覆盖。必要时可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公安、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三)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维权渠道。各县区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相关政策解读。要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开展正面宣传,突出风险提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多措并举,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营造健康、有序、规范的培训评价市场环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电话(0379)69933116(培训)、69933126(评价),工作期间接受社会电话举报和监督。
联 系 人:周福雨
联系电话:69933116
电子邮箱:lyldjpxk@163.com
附件:1. 洛阳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估表
2. 洛阳市职业培训机构问题查处清单
3. 洛阳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问题查处清单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印发